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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名下的公司,被执行人名下的公司算财产吗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只要是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那都是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对于一个公司的法人来说,更是如此。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或者是公司的法人有什么债务上的纠纷的话,对于公司法人的银行卡,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冻结的。

被执行人名下的公司,被执行人名下的公司算财产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冻结法人银行账户。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规定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被执行人名下有公司可以执行吗?

1.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2.如果被执行人仅是公司股东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但不能直接执行公司的财产。

首次执行被执行人立案的条件包括:

1.申请或者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名下有公司是否可以执行,取决于具体情形。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仅是公司股东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但不能直接执行公司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失信被执行人若为自然人,将无法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个人不履行法院判决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在企业中的任职资格会受限。公司法人变更时,原法人代表若已在失信人名单中,其失信记录会保留。因此,个人一旦因失信被执行,其作为公司法人的资格会受到影响。

1、年龄要求:必须达到法定年龄,通常为18岁以上的自然人;

2、民事行为能力: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无破产记录:未被宣告破产或破产后未恢复资格;

4、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特别是未涉及经济犯罪;

5、无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因违反行政法规或刑法受到相关处罚;

6、无法律禁止从事商业活动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禁止其从事商业活动。

综上所述,一旦个人因不履行法院判决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将无法在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职务,并且即便公司法人发生变更,原法人代表的失信记录仍将保留,从而影响其作为公司法人的任职资格。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1、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3、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1、被执行人名下公司财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执行的。

2、一、被执行人名下公司财产的归属

3、被执行人名下的公司财产,在法律上属于公司所有,而非被执行人个人所有。因此,在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时,需要明确区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

4、二、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公司财产的条件

5、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公司财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被执行人的债务必须已经经过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调解,并已进入执行程序。其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导致债权人申请执行。最后,被执行人名下公司财产与案件有直接关联,且公司财产不存在其他法定不能执行的情况。

6、三、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公司财产的程序

7、在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公司财产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公司财产。法院在审查申请后,如认为符合条件,将依法作出执行裁定。接着,执行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公司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后,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被执行人名下公司财产,以偿还债务。

8、四、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公司财产的注意事项

9、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被执行人及其公司的合法权益。执行行为应当合法、公正、规范,避免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确保执行效率,及时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权益。

10、被执行人名下公司财产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执行的。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明确区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遵循法定程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1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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